紧急呼叫路由规则概述
紧急呼叫路由法规为我们提供了符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法律的信息,了解如何在美国和非美国时区配置和路由紧急呼叫 (911)。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签署了以下法律,通过鼓励和支持迅速部署用于紧急服务的全国性无缝通信基础设施来缓解公共安全。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签署了有关紧急呼叫 (911) 路由的以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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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i 法律—此法律适用于在办公大楼、园区和酒店等场所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多线路电话系统 (MLTS)。FCC 要求 MLTS 让用户直接拨打 911,而无需拨打前缀到达外线,并在进行紧急呼叫时通知前台或安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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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Baum 法案—根据 Ray Baum 法案的第 506 条,无论使用何种技术平台,都可以通过紧急呼叫发送位置详细信息(街道地址、建筑物编号、楼层编号、房间号),以便 911 呼叫中心自动接收主叫方的位置并可以更快地派遣响应者。
有关 FCC 法律的详细信息,请参阅https://www.fcc.gov/mlts-911-requirements
紧急响应者有效地管理电话网络中的呼叫,以根据当地法令响应和处理所有紧急呼叫。此外,它还分发位置详细信息,并将通知分发给 Unified Communications Manager。
下图所示为 Emergency Responder 与 Unified Communications Manager 之间的连接。
有关 Cisco Emergency Responder 的详细信息,请参阅Cisco Emergency Responder 管理指南。
Unified Communications Manager 作为 MLTS
Cisco Unified Communications Manager 管理是一个 MLTS,具有内置软件,用于检测安装在美国时区的系统是否缺少直接 911 拨号模式。
如果未启用 911 路由模式,Cisco Unified CM 管理主页将会显示一条警告消息:您没有在此系统上配置 直拨 911 模式。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则要求美国的大多数多线路电话系统必须具备直拨 911 模式。
如果系统安装在 FCC 法律不适用的非美国时区,“紧急呼叫路由规则配置”页面会在 Unified Communications Manager 中禁用。
注 |
您应就这些法律的适用性咨询其法律顾问并在系统中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