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联合通信委员会规范性声明

型号 |
FCC 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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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6300H-AC-B-K9 |
LDKESW6300 |
IW-6300H-DC-B-K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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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6300H-DCW-B-K9 |
制造商:
Cisco Systems, Inc.170 West Tasman DriveSan Jose, CA 95134-1706USA
该设备符合第 15 部分法规。操作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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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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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必须能够承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该设备已经过测验,根据 FCC 规则的第 15 部分,证实符合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保护,使设备在住宅环境下运行时免于有害干扰。该设备生成、使用并可以发射无线电射频能量,如果不遵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会造成有害干扰。但是,并不确保不会产生干扰。如果该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干扰(可通过关闭并打开该设备来确定),则建议用户尝试执行以下方法之一来纠正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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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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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该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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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该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电路不同的电路上的插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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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师。
![]() 小心 |
在使用思科提供的天线时,第 15 部分无线电设备以非干扰方式与以此频率工作的其他设备一起工作。在未经思科明确批准的情况下,对产品的任何更改或修改都可能导致用户无权使用该设备。 |
![]() 小心 |
为了符合管制限制,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无线接入点。 |
对运营商注册在 5150-5250 MHz 频段室外运行并解决此频段可能出现的干扰问题的 RLAN 设备的要求
该规则第 15.407(j) 条规定了备案要求,如果 U-NII 运营商部署的 5.15-5.25 GHz 频段室外无线接入点总数超过 1000 个,则相关方必须向 FCC 实验室提交一封确认函,确认倘若此频段中发生对许可的服务有害的干扰时,他们必须采取校正措施。校正措施可能包括降低功率、关闭设备、更改频段和/或进一步降低垂直方向的辐射功率。
此材料应提交至:
联邦通信委员会
Laboratory Division, 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7435 Oakland Mills Road, Columbia, MD, 21046
Attn: U-NII Coordination
或通过以下网站提交:https://www.fcc.gov/labhelp
使用主题行“U-NII F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