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檔案介紹電子郵件安全裝置(ESA)上的例外表如何運作。
ESA上的例外表如何工作?
例外表列出帶有兩種不同行為型別的電子郵件地址(完整或部分地址):允許或拒絕。在郵件流策略中,需要選中「使用發件人驗證例外表」選項,否則將不會匹配例外表條目。
允許操作
允許異常表中的清單繞過發件人DNS驗證。如果信封發件人的域或電子郵件地址列在「例外表」中,則允許發件人繼續將郵件傳送到ESA,無論是否可以解析信封發件人電子郵件地址的域名。如果啟用了發件人DNS驗證,並且無法解析域(例如,允許來自內部域或測試域的郵件,即使這些郵件不會以其他方式進行驗證),這非常有用。
如果為正在使用的郵件流策略啟用了發件人DNS驗證,並且無法解析信封發件人的域名(該域名不存在、無法解析或格式不正確),則郵件將被拒絕。 以下是SMTP響應的示例:
SMTP code: 553
Message: #5.1.8 Domain of sender address <$EnvelopeSender> does not exist
如果信封發件人的電子郵件地址或域在「例外表」中列出,並且允許行為,則發件人可以繼續處理郵件的剩餘部分(RCPT TO、DATA等),並且會正常處理郵件:郵件過濾器、反垃圾郵件掃描等)。 這樣允許郵件進入裝置,儘管發件人的域名不可驗證。例如,在下列情況下,發件人將被拒絕:
以下是已拒絕傳送者的記錄中的專案:
553 #5.1.8 Domain of sender address <user@example.com> does not exist
如果新增了@example.com的「允許」清單,則允許該發件人,並且此條目將顯示在日誌中:
mail from:<user@example.com>
250 sender <user@example.com> ok
拒絕操作
如果信封發件人與「例外表」中的「拒絕」清單相匹配,則郵件將被拒絕。預設情況下,SMTP響應為:
SMTP code: 553
Message: Envelope sender <$EnvelopeSender> rejected
如果您有一個清單(例如user@example.com),其中包含「Reject」(拒絕)行為,則當信封發件人為「user@example.com」時傳送的任何郵件都會被拒絕:
mail from:<user@example.com>
553 Envelope sender <user@example.com> rejected